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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雨花区审理一起传销案,打着连锁销售幌子

2016-05-07 袁永昌防传救助中心


本报10月30日讯(记者 张斌)家住江苏的顾坤加入长沙“连锁经营业”传销组织后,以项目为幌子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3年来先后发展间接下线1182人,非法获利200万元。今天,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公诉机关指控,2009年6月至2012年7月间,被告人顾坤经人介绍,在长沙加入“连锁经营业”传销组织,该组织实行“纯资本运作”,宣传“投资3800元可以赚取381万元,投资69800元可以赚取1040万元”的理念,以“西部大开发项目”、“房地产项目”等为幌子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采取拉人头、人传人的方式吸收新人加入,要求参加者以缴纳金钱投资申购份额获取加入资格,按照相应份额获取相应层级,即“五级三阶担任制”传销模式。顾坤升级为老总后担任该组织总裁,并直接发展顾某、袁某为下线,发展间接下线1182人,非法获利人民币200万元。

因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,顾坤于今年1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,4月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。今年8月,顾坤传唤不到案,公安机关对其网上追逃,同年9月执行逮捕。

该案将择期宣判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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